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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4章 老仆人的一辈子(1 / 2)

第114章老仆人的一辈子

夜晚八点多,玉龙开发区一个小镇的汽车站对面的全家超市,老仆人买了两盒快餐以及足够喝两天的大瓶矿泉水,向店主问了玉泉县第二天最早一班车发车的时间。

随后出了门,又给玉泉县她年轻时一起工作过的好姐妹打了电话,告诉姐妹自己要回老家住一阵子,让她帮自己租两间房子。

随后又拨通了林永仁的电话,告诉林永仁自己所在的位置,这才挂上了电话,匆匆忙忙向一家不大的汽车旅馆走去,到旅馆的门口,她止住了脚步,心想,也许应当让念慈安静一会,一个人思考思考才对。

于是她跟旅社的老板有一句没一句的聊起了最近花都发生的事,旅社的胖子女老板,告诉他季家失火,烧死了季老板,警方称是意外失火,鲍书梅这才放心了下来。

包书梅在念慈家打了十年的工,从念慈结婚后的第二个月到现在,几乎成了念慈最亲近的人,念慈也是她最感谢和最信任的人,如今主子落难了,没有主见,她不得不坚强起来,保护起曾经给自己工作的人。

包书梅跟老板聊了一会,旅店老板说的事情几乎全是花都近些日子的仇杀事件,目睹了一场杀人事件的她,现在并不想听这些事情。于是她出了旅社,站在马路的边上,思考着接下来要走的路,她自己倒是不担心,什么活都干的了,她担心的是念慈,毕竟是大户人家的太太,受不了太多的苦。

而以念慈的气质,也不适合去一些小地方打工。

“唉,就让我养着她吧,这可怜的孩子。”鲍书梅无奈地叹息道。

一辆摩托赛车的引擎咆哮声把她拉回了现实,她抬起了头,眼前的小镇的汽车站,此时已经九点多了,这地方比较偏,路上没了行人。到是街对面几个发廊的灯还开着,门口时不时有妙龄少女出来,招呼路过的男人。

而店前几个民工打扮的人,小心翼翼地向屋内看着,似乎在犹豫要不要进去。

鲍书梅忍不住笑了,那是自嘲的笑容。她回忆起了自己不幸的人生,鲍书梅生在农村,三十岁那个出门,跟着一位大姐学理发,可是出门一年,回家的时候,自己的老公竟然跟一个比她要大将近十岁的老女人走在了一起。

她不明白,为什么一个男人,要跟一个比自己大十岁,还长相很一般的女人在一起,鲍书梅跟老公吵了一架,他老公打了她,并让她滚。

心灰意冷的鲍书梅一气之下便离开了老家,跟着那位大姐做起了理发生意,那位大姐人倒是不错,赚了钱两个对半分,到后来因为大姐的年事高了,要回老家跟儿子一起过,于是把店给了自己。

就在这年,他从一个老乡的嘴里,知道自己的老公输了钱,被人砍了手,而那个抢了自己老公的老女人则消失了。

知道这消息的时候,她特别高兴,她相信这是报应。可她的运气也不太好,在她接手更改店第二年的时候,她开店的那条街道改造,于是她丢了工作。

她的理发技术很一般,也都是些老熟客,理发的也都是过了四十以上的中老年人,那些人对发型没什么要求,能看的过去就成。因此她试着去找了理发的工作,可是人家都觉得她年龄大了不要她,倒是有一家店的老板不错,收了她,可是她的技术不太过关,最终还是被迫离开了。

在万般无奈和万念俱灰的情况下,她认识了一个拉皮条的老女人,在老女人的劝说下,她做起了皮肉生意,这一做就是十年。三十岁的她,还可以,身材丰满,线条也不错,脸上也没皱纹。

可过了四十岁,她的脸上有了皱纹,身体也不行了,接不到生意了,偏偏就在那个时候,又遇到了严打,她被抓了,好不容易赚了点养老的钱,被黑警以威胁通知家人为由,罚了个精光。

四十岁的男人是生命开始的时机,可对一个四十岁的女人来说,似乎是到了黄昏之后的暗天了。

可是人总得活啊,于是出了派出所后,她找起了保姆的工作,也只有保姆的工作她这个年龄做的了,可是因为职业的原因,她的穿着太鲜艳,不太像个做的了保姆的人,人家都不要她,就在这时候,就在这个时候,找保姆的念慈遇到了她,带她回了自己家,这一就是十年。

这十年,念慈的家就成了她的家,没有子女的她,把念慈当女儿,把季贝贝当成了孙子一样的对待。

念慈信任她,把季贝贝是林永孝女儿的事告诉了她,不过她从来没有向外人说过,她这些年存了些钱,原本以为,就这样下去,等到干不动了,再找个落脚点,了此残生也不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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